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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慧人房产人才网      2010/3/5 9:41:25     

成经协〔2009〕05号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关于

开展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行为,逐步实现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统一注册管理,我会决定优先开展对各会员单位的注册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工作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是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书和胸牌的基本条件。

1、此次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的范围包括各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各会员单位应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表一,含电子表格)报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秘书处。

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认真登记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并对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负责。

二、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根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未取得相应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可参加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

1、我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与登记造册工作同时开展,完成基本信息登记造册的会员单位,可组织未取得相应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报名参加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统一组织的考试。报名应同时填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表二,含电子表格)

2、针对各会员单位的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于12月12日开始,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全面结束。

3、通过考试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未通过考试的,应重新报考。

4、收费标准:60元/人(考务费)。

5、对未参加此次考试或考试最终未通过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及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

三、开展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注册发证工作

根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在我市从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经注册生效。

1、对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通过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持相关材料统一到市房地产经纪协会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书和胸牌。

对已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从业人员,应提交相应资格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四川省经纪人协理已注册的,应提交注册证复印件),并填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表二,含电子表格)。

对已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交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并填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表二,含电子表格)。

对已取得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但已过期的,应接受继续教育,并填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表二,含电子表格)。

对此次通过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可直接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到市房地产经纪协会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书和胸牌。

2、收费标准:20元/人(注册管理费)

10元/人(胸牌工本费)

四、联系电话:86279700    联系人:胡珂

 

附件: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注册△  考试△  经纪 通知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秘书处   2009年11月23日印发

校对人:胡珂                          (共印350 份)

附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表一和表二,表一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汇总填写,表二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分别填写,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认真填写,保证所填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二、表一中“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包括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和助理交易服务师资格。

三、“从事经纪业务人员”包括从事房地产销售、代理销售、居间服务和营销策划业务的具体服务人员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四、“未取得资格人员”是指除行政后勤人员外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五、未取得资格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可不填写表二中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有关内容。

六、表二中“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国家认可的经济、工程、科研教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经济师等。

七、表二中资格证书类型及证书号码、发证日期填写取得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助理交易服务师资格及其对应的证书号码、发证日期。

八、表二中注册证书类型及证书号码、注册证书有效期填写已注册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及其对应的注册号码、注册证书有效期。

九、从业经历应填写从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历经的机构名称和工作时间。

 

 

 

 

 

 

表一:

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

 

备案号

 

法人(负责人)

 

注册资金

 

分支机构数量

 

机构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机构主营业务

代理    □    居间    □

机构员工从业人数

从事经纪业务人员

取得资格人员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小计

 

未取得资格人员

小计

 

行政后勤人员

小计

 

合计

 

学历构成

研究生及以上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高中及以下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表二:

所在机构名称

                             (公司签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从业人员类型

取得资格人员  □  未取得资格人员  □  行政后勤人员  □

资格证书类型

 

证书号码

 

发证日期

 

注册证书类型

 

注册号码

 

注册证书有效期

 

从业经历

  从业机构

 

从业时间

            年——          

  从业机构

 

从业时间

           年——           

  从业机构

 

从业时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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