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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现场管理条例
成都慧人房产人才网      2009/11/25 13:45:38     房地产销售知识

一、售楼中心纪律管理条例
1、售楼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考勤及值班时间,每天上班于考勤记录薄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项目经理负责记录考勤填写考勤记录表。项目经理积极配合公司对现场考勤的不定时抽查,主动将考勤报知公司,公司有权对销售人员做考勤抽查,如发现有项目经理所考勤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则根据具体事实对项目经理和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3、项目经理负责安排售楼员轮休,售楼员请假或补休必须提前两(三)天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单,项目经理必须提前一天告知销售经理且安排好售楼现场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计当事人旷工并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理。
4、项目经理请假或补休必须提前一天向销售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单,报人事部。否则,视为旷工。
5、售楼员不得于售楼中心范围进食任何零食或饮料(中、晚饭除外),不得阅读任何与售楼无关的书本、刊物,不得倾谈私人电话——“煲粥”,不得做其他与售楼无关的任何事情。
6、全体成员必须团结一致,互帮互敬,严禁拉帮结派,背后拆台。不得在售楼处内向客人推介其他公司的楼盘。
7、售楼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操作未经有关部门检察合格的和未正式交付使用的电梯带领客户进入工地。看房时自己和客户必须头戴安全帽,并提醒客户注意脚下建筑杂物。
8、售楼现场必须张贴考勤轮值表、销售统计表以及必须将上、下班时间贴在醒目的位置。
9、售楼员在售楼现场,不论遇到什么情况,一律不得与客户、发展商、同事发生争吵,出现此类事件,不问原因,立刻对当事人予以除名处理。
10、售楼员在售楼现场一律不得用销售电话拨打声讯台,如出现此类现象,由项目经理追查出当事人,当事人除应交足声讯台费外,公司还将对当事人处以十倍的罚款,对项目经理处以二倍的罚款。
11、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和程序进行售楼活动,不得违规向客户承诺和违规收受客户的定房号费、订金、房款及其它款项。
12、售楼员应熟练掌握销售过程中各项操作技能,如:签订各项售楼文件、计算按揭月供等。
13、广告期间(广告当天和广告第二天)售楼现场售楼员应全部到岗。
14、允许售楼员休息时自愿上班。
15、有特定合作业务的应事先向项目主管说明,并在成交记录上登记,以作佣金分配的依据,否则公司有权处理争议,严禁争抢公司其它同事之间客户,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性予以扣罚工资及奖金之处理。
16、与客户办理售楼、催款和入住等业务时,必须严格维护客户的隐私。

二、客户接待管理条例
1、售楼员按事先规定顺序接待客户,若轮到的售楼员不在或正接待客户,则跳过(补接)。
2、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售楼员的主动接待。
3、售楼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迎接客户。
4、售楼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全力接待。
5、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售楼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7、售楼员不得在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售楼员促成交易。其他售楼员的客户来访,售楼员必须立刻与原售楼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
9、售楼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售楼员的同意。
10、售楼员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否则公司将严重处理。
11、售楼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该客户。
12、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现场售楼处。除非客户来现场时主动找某售楼员,否则仍以楼盘轮流到的售楼员作为客户接待登记人。
13、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三、客户登记管理条例
1、售楼员必须请自己在现场接待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留名,并于当天做公司的客户登记,交与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2、现场客户登记薄由项目经理保存,不得涂改和销毁,登记薄查阅仅限于销售经理。
3、电话咨询的客户不记入客户登记薄。
4、售楼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5、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先登记者为准。
6、公司转介的客户由项目经理安排接待,成交提成另议。

四、认购及销控管理条例
1销售管理
A、销控工作由销售经理统一负责,销售经理不在时,由项目经理具体执行,并第一时间知会销售经理。
B、售楼员需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C、销售经理进行销控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定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D、售楼员须在销控确认单位后,方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E、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经理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F、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并认购,销售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
G、销控后,如客户无下订或挞订,销售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H、如客户已确认挞定,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销售经理汇报。

2、定金与尾数
A、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定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公司规定的最低定金落订。
B、如客户的现金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定金,必须经得销售经理的同意后才可受理,否则不予销控并认购。
C、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定金,售楼员必须按公司所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的,须知会销售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3、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
A、售楼员向客户收取定金或尾数时,必须通知项目经理,并由会计与客户当面点清金额。项目经理核对无误后,会计才能开具收据,并即时收妥定金及相应单据。
B、客户交出的定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能签定“临时认购书”。
C、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收回,增开尾数收据,项目经理核对无误后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并收回“临时认购书”。
D、客户交出的定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条,在收条上登记认购情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帐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

4、认购书
A、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须由销售经理签名。
B、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项目经理核对定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编号。
C、售楼员填写完“临时认购书”后,必须交由项目经理核对检查,核以检查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据交给客户户并将其余联收妥。
五、楼盘管理条例
1、售楼员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的定金(包括临时定金)及其它财物;
2、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和程序进行售楼活动,不得违规向客户承诺和违规收受客户的定房号费、订金、房款及其它款项;
3、定房号费、订金、房款及其它款项一律由公司财务收取;
4、其它则遵循公司的规定。
六、楼盘签约管理条例
1、置业顾问按照公司的统一答词向客户解释标准合同条款。
2、置业顾问带领客户到现场销售主管处确认客户身份和查看该房间的销售状态,填写《签约确认单》,
3、签约确认单须经销售经理/助理签字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4、置业顾问执《签约确认单》及正式合同,带领客户到财务部交纳首期房款及办理销售登记时所需相关税费。
5、财务复核并收款后,收回客户定金收据,开具首付款发票,并在《签约确认单》上盖收讫章及签字确认
6、置业顾问执签约确认单、客户首付款发票及合同至签约主管处签字盖章,
7、将签约流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及时集中到客服主管处审核统计,
8、客服主管填写《档案交接单》,经销售经理签字和接受部门经理签字后将合同转交相关部门。
七、合同管理条例
1、存放:签署完毕的认购书、预售合同、按揭合同、补充协议、更改条款的说明、业务处理单,所有原件由专门管理员统一保管。
2、保管:由销售办专人专柜保管。
3、客户付款收据:客户付款后由财务部或销售办开具的收据,由客户签收客户联,存根联和记帐联由财务部保存,第四联为销售办保存备查。
4、建立客户档案
A、客户个资料(通讯方式明细表、生日情况明细表)。
B、每份合同变更情况(客户要求申请、批核单、业务处理单、催款单等)。
C、客户合同执行情况表。
D、建立一客户一档案袋制。
5、跟踪客户情况
A、根据客户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周一列出应收款明细及客户联系电话,交由销售人员催款。
B、根据客户合同的执行情况,每周一列出待办按揭的客户明细,交由按揭经办人催促客户办理按揭。
C、每月统计出业主生日明细,提供给策划主管,安排寄送生日礼物。

八、销售报表编制条例
1、报表种类
销售日报、周报、月报,来访来电客户情况、客户合同执行情况表,销售价格监控情况表。
2、销售日报的填制内容、时间及申报程序
A、填制内容:当天销售情况、回款情况、办理预售合同情况、办理按揭合同情况,更改合同房号、面积、总价情况,销售率、平均单价、回款率。
B、填制时间:第二天(工作天)上午10:00前。
C、申报程序:以书面形式,由报表填制人给销售经理审核,再由销售经理发给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财务部及全体销售人员。
3、销售周、月报的填制内容、时间及申报程序
A、填制内容:本周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B、填制时间:每周(月)首日上午12:00以前。
C、申报程序:以书面形式,由报表填制人给销售经理审核,销售经理再发给总办及各部室。
4、来访来电客户情况
A、填制内容:每天来访来电的客户情况,并作分析,以图表表示。
B、填制时间:每周一上午12:00以前。
C、申报程序:以书面形式,由现场项目经理填制,报销售经理审核,发给经理级以上人员传阅。
5、合同执行情况表
A、填制内容:销售的每个单位房号、面积、成交价、首期款、按揭款、各期付款时间和金额、逾期款。
B、填制时间:每天上午10:00前统计前一天情况。
C、申报程序:在销售专用电脑上共享,方便销售人员随时查阅。
6、销售动态监控情况表
A、填制内容:销售总情况、各房型的销售情况、销售楼盘表、销售分析数据及判断。
B、填制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前。
C、申报程序: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填制,向总经理、销售经理、财务经理汇报。
九、售后服务与客户投诉处理条例
若客户购房后再到售楼现场,售楼员应耐心热情地接待。
若客户有投诉,售楼员不得与客户争吵,应耐心热情地解答客户的问题,如解决不了,交由项目经理处理。
工作程序为:
简单问处理-解决不了交由-较大问题交由
客户投诉:售楼员-销售助理-销售经理
信息反馈  信息反馈  信息反馈

十、销售资料保密条例
1、保密对象
价格制定策略、营销方案、广告计划、未施行的促销手段、任何关于销售资料的草稿等。
2、具体制度
A、认购书、合同档案专人员责保管,在未征得销售经理的允许不得将认购书及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外传。
B、未经销售经理允许,售楼员不得带客户进入销售办公室。
C、售楼员随时整理各办公位的文件,把属于保密的资料保管完善。
D、接街大厅中售楼员每天整理销售资料,除张贴的表格、外派的楼书外,其它销售资料(尤其销售手册、实际销售楼盘表等)必须在每天下班前放进办公室保管,不得外放在接待大厅。
E、不得在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留下任何销售资料。
F、未经销售经理允许,不得在其他部门留下任何销售机密性资料。
G、对公司外各宣传媒体、任何公司,不得把销售机密性资料透露,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由销售经理统一对外口径,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到销售办公室接洽。
十一、销售信息收集条例
1、信息的分类
A、市场信息,分时段、分地段的市场供销量,政府波动、政府政策。
B、个别楼盘信息(同档次楼盘、新楼盘):销售价格、供应量、销售率、规格档次、广告促销方法等。
C、本项目信息:分时段的成交客户、意向客户、来访客户、广告宣传效果的分析,及客户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信息的收集办法
A、设立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各销售人员均负有收集各类信息的当然责任。
B、收集渠道
(1)政府国土局、信息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机构对外公布的资料。
2)实地参观楼盘、现场收集资料。
(3)每月至少一次整理全面资料。
C、收集方式:政府公布资料、剪报、楼书、价格表等。
3、信息的分析办法
A、市场资料的整体分析:供销量、价格的动态图表分析,每项政策的影响分析。
B、楼盘资料分析:价格变动、销售率变化、广告策略变化、促销手段变化等。
C、同档次楼盘分析:整体供销量的分析、产品分析、客户分析、优势分析等。
关于奖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1、售楼员以每天到售楼处时间先后签到,然后按此顺序轮流接待来访客户。电话仅做义务咨询。
2、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首先应礼貌、巧妙的探询出该客户是否来过,若来过应将该客户交给先接待过的同事。
3、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以作为今后售楼员结算奖金的依据。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
4、超过登记有效期(即超过三个月),再次接待该客户则视为接待客户一次;在登记有效期内,该客户再次到售楼处,可重新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登记有效期可重新计算。超过登记有效期,由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并成交,奖金算给成交的售楼员。
5、甲售楼员接待过的客户,在登记有效期内(以《客户信息登记表》为依据)来到售楼现场,甲如未辨认出来,该客户也未找甲,而由乙售楼员接待,而乙售楼员也未主动询问该客户是否来过,并可能出现以下情况时:
A、客户在与其他售楼员交谈中,甲辨认出来;
B、客户未落定,走后甲想起来;
C、客户决定落定(马上交款),甲辨认出来;
D、客户落定后,甲辨认出来;
E、D情况的客户,后又带来的新客户;
F、客户在第二次、第三次来时,甲还未辨出来,然后出现A-D的情况。
特规定:
1)出现A、B、C情况时,甲售楼员应马上向项目经理反映,由项目经理协调,由甲重新接待该客户,成交奖金算给甲。
2)出现D情况时,甲和成交的售楼员按7:3分成,即甲7,成交的售楼员3。
3)出现E情况时,应由甲接待,成交后奖金算给甲。
4)出现F情况时,奖金算给成交的售楼员。
6、如甲售楼员接待的客户第一次来时只拿了资料和甲的名片就离开,第二次来时甲不在,由乙售楼员接待,乙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成交,奖金按3-4:7-6分成,即甲3-4:7-6,比例的确定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项目主管根据甲乙的劳动付出予以裁定。
7、夫妻一方第一次到售楼现场,甲售楼员接待,未成单;其配偶第二次来,乙售楼员接待,并用夫妻一方或双方姓名落定,奖金甲乙双方各得1/2;若第二次未落定,第三次夫妻双方一块来,则仍由甲售楼员接待。
8、售楼员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当同事的客户来到售楼现场,而同事又不在时,其他售楼员应帮助接待,并设法促成交易或帮忙办理其它手续。对此类协作,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
9、对一进售楼现场就表明其推销或看装修身份,并且只拿一份资料就走或直接去看样板房的客户,可不算接待,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但售楼员对此类客户只能给资料,不能留名片或CALL机,否则视为接待客户。接待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视接待客户一次。
10、允许售楼员休息时自愿上班。
11、已成单客户带朋友:
A、亲自带朋友来算原售楼员(即使原售楼员不在现场)的业务。
B、朋友听介绍后自己上门:作新客户按轮流接待为算。
12、私下与保安或发展商工作人员达成协议从中留客户电话达成成交,按公单计算。
13、中介朋友介绍客户给售楼员,原则上售楼员私下与中介人协议奖金分配,公司不参予。
14、不得放弃义义务协助,不得因义务协助而争单。
15、因公事接待轮空,可补接,其余情况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可与项目经理议定。